12/3 交大國際經貿法研討會,評論人
12/5 台灣經濟學年會,發表「公開揭露、替代模型與證券法上的效率類型」
1/12 日本早稲田大學 東亞公司治理研討會,panelist
3月初 ASCL, USA (undecided)
3月中 台灣證交所研究計畫期中報告,台北
3月底 Aronson教授訪問,台北
4月初 執行LBO計畫,韓國(undecided)
4月中 USA
5月初 年度旅遊(義大利、英國或以色列。雖然年底可能好像還有要去再去歐洲)
5月底 雅加達 APEC
2012年11月25日
2012, 11月的一些感想
昨天去參加了輔大的一場研討會。
我一直很喜歡輔大,不明原因。距離上次走進輔大,大概是很多年的事了,而昨天輔大的校園裡,有一些雨後的安靜,天氣微涼,路上行人三三兩兩,有著都會學校特有的氣氛。不像交大永遠都是吵鬧。而學校的樹也都聞起來清新,這樣講可能很奇怪,但連樹都感覺有氣質,跟交大不同。
走在輔大的校園裡,可以感覺這是一個被低估的學校,不管是學習或教的樂趣,我想應該相對於其他學校,應該都是嚴重低估。我也喜歡法律學院的白色,可以感覺出來有歷史,但不會覺得陳舊。一個剛好的狀態。而較低的圍欄也是好的,我喜歡這種有一點危險的無距離感。
研討會本身也有趣。好久沒接觸陌生的領域。因為這禮拜剛寫完一篇文章,需要精神的休息,所以決定週六早上放棄傳統行程(其實週六的傳統行程也就是在家裡讀報念書),開著車穿過中和來到新莊。沿路高架橋開車中速穿過樓房的間,好像有一種怪怪的科技感。我不常出台北市,出來都是走高速公路,這是一條我不熟悉的路,是的。
而輔大的同學也很不錯。可以感覺得出來,沒有常見的那些矯柔做作。當然少了些洗煉與傳統上認為該有的架構規矩,但你可以感覺出來一種質樸,想要處理問題的熱情。光這點,我想就足以彌平所有技術上的不足。很多時候,現在同事或友人給我的感覺,都是為了發表而發表,或為了升等。能在週六上午看到離開原來軌道,我覺得有呼吸到新空氣的感覺。
XXXX
月初去了一次高雄,短停不到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二點半抵達,走在中正四路,那也是一個安靜的晚上,我穿著球鞋流著一點點的汗,享受沿路樹的氣味,與無人的街。
隔天的汽車駕駛課程也是令人疲累。但確實都是好車,只是台灣價錢有些離譜,十一萬美金過來就變成七百多萬。但品質不論,價錢這件事永遠都是相對的,所以可能一切都是歸結到自己的問題。
XXXX
內線交易的文章寫完了,希望剩下幾張圖可以順利取得。
對話總是困難,但交代總是得交代。我對於內線交易問題熱情始終不高,所以希望這樣就夠了。
我一直很喜歡輔大,不明原因。距離上次走進輔大,大概是很多年的事了,而昨天輔大的校園裡,有一些雨後的安靜,天氣微涼,路上行人三三兩兩,有著都會學校特有的氣氛。不像交大永遠都是吵鬧。而學校的樹也都聞起來清新,這樣講可能很奇怪,但連樹都感覺有氣質,跟交大不同。
走在輔大的校園裡,可以感覺這是一個被低估的學校,不管是學習或教的樂趣,我想應該相對於其他學校,應該都是嚴重低估。我也喜歡法律學院的白色,可以感覺出來有歷史,但不會覺得陳舊。一個剛好的狀態。而較低的圍欄也是好的,我喜歡這種有一點危險的無距離感。
研討會本身也有趣。好久沒接觸陌生的領域。因為這禮拜剛寫完一篇文章,需要精神的休息,所以決定週六早上放棄傳統行程(其實週六的傳統行程也就是在家裡讀報念書),開著車穿過中和來到新莊。沿路高架橋開車中速穿過樓房的間,好像有一種怪怪的科技感。我不常出台北市,出來都是走高速公路,這是一條我不熟悉的路,是的。
而輔大的同學也很不錯。可以感覺得出來,沒有常見的那些矯柔做作。當然少了些洗煉與傳統上認為該有的架構規矩,但你可以感覺出來一種質樸,想要處理問題的熱情。光這點,我想就足以彌平所有技術上的不足。很多時候,現在同事或友人給我的感覺,都是為了發表而發表,或為了升等。能在週六上午看到離開原來軌道,我覺得有呼吸到新空氣的感覺。
XXXX
月初去了一次高雄,短停不到二十四小時。半夜十二點半抵達,走在中正四路,那也是一個安靜的晚上,我穿著球鞋流著一點點的汗,享受沿路樹的氣味,與無人的街。
隔天的汽車駕駛課程也是令人疲累。但確實都是好車,只是台灣價錢有些離譜,十一萬美金過來就變成七百多萬。但品質不論,價錢這件事永遠都是相對的,所以可能一切都是歸結到自己的問題。
XXXX
內線交易的文章寫完了,希望剩下幾張圖可以順利取得。
對話總是困難,但交代總是得交代。我對於內線交易問題熱情始終不高,所以希望這樣就夠了。
2012年9月10日
下學期預定課表
- 比較公司法:方法上,將區分為前半學期與後半。第一部分,我們將研讀六到八篇以「比較公司法」及「量化公司法」為內容的外國文獻後半部,希望能由Bruce Aronson來台授課。 時間允許,我們會另外加入股東訴訟研究或中國公司法
- 證券子法
- 美國公司法第二部
- 商事法與公司法:本學期預計混和幾個主題。包括非營利組織法與財團法人法,企業併購法,信託法,與相關治理、分配、國家控制與租稅等問題現象,進行本地的研究,以幫助同學在基礎公司法外逐步進階到複雜問題。
- 另外,我也想於很近的未來,開個關於台灣公司法的個論專題,用醫療機關當主題。內容包括:醫療機關的組織問題、營利性、與財團法人的控制問題、雙重治理結構、租稅、健保、民間保險、與藥廠關係等有關的seminar。希望會有趣。
2012年9月8日
So-called "negative capability"
“What Keats called Shakespeare’s “negative capability,” his unmatched capacity for making audiences (and readers) see things from multiple angles, here makes for a somewhat disturbing experience.”
2012年7月18日
七月,在芝加哥,不算旅行的旅行。
我其實很久沒有旅行了。不知道何時開始變得這麼宅。不過一旦開始,有些關於旅行的基因,是不會消失的。
就像旅行中我還蠻常走路的。旅行大概是我唯一脫離我習慣喜歡的車,開始用自己的腳當交通工具。印象裡,我曾在某個歐洲都市裡,一下飛機就開始揹著將近十幾公斤的登山背包走了八個地鐵站的距離。之後在其他的地方,也經常走著走著就到了會抱怨的距離。於是,我開始亂走,亂走才有驚喜,而驚喜是旅行中唯一令人高興的因素。不然,對我來講旅行跟網路上見到的事情,並沒有真的那麼不同。
亂走就是探險。探險中,邊撿拾路旁遺落的風景,這趟,我見到朋友家的中產與規矩,都市南邊的另一面,學校的雄偉與企圖心,東方博物館裡好多個零的BC與地下室藏著的大書店,還有另外一組朋友夫妻的昂貴旅館的Pump Room。沒有一個地方是我之前預期的,但也沒有一個地方讓我失望。在這個奇怪的國家裡。
於是,銀行卡片裡面只剩下莫名其妙的一千元,但行程還剩下遠大於的一週,我有點想回家也不想回家。而電腦線的另一端,牽著騎馬的隱形人。於是,我開始懷疑到底什麼是旅行,或者說,我到底是回到哪一側的自己。
就像旅行中我還蠻常走路的。旅行大概是我唯一脫離我習慣喜歡的車,開始用自己的腳當交通工具。印象裡,我曾在某個歐洲都市裡,一下飛機就開始揹著將近十幾公斤的登山背包走了八個地鐵站的距離。之後在其他的地方,也經常走著走著就到了會抱怨的距離。於是,我開始亂走,亂走才有驚喜,而驚喜是旅行中唯一令人高興的因素。不然,對我來講旅行跟網路上見到的事情,並沒有真的那麼不同。
亂走就是探險。探險中,邊撿拾路旁遺落的風景,這趟,我見到朋友家的中產與規矩,都市南邊的另一面,學校的雄偉與企圖心,東方博物館裡好多個零的BC與地下室藏著的大書店,還有另外一組朋友夫妻的昂貴旅館的Pump Room。沒有一個地方是我之前預期的,但也沒有一個地方讓我失望。在這個奇怪的國家裡。
於是,銀行卡片裡面只剩下莫名其妙的一千元,但行程還剩下遠大於的一週,我有點想回家也不想回家。而電腦線的另一端,牽著騎馬的隱形人。於是,我開始懷疑到底什麼是旅行,或者說,我到底是回到哪一側的自己。
2012年7月10日
六月底,上半年即將結束的一些想法(三)
最後,有件生活的小風景可以補充。是關於最近的瑜珈課。
最近幾週,我經常上課的時段,來了使用男生名字的女生瑜伽老師。剛開始上完全是巧合,而她的課不知為什麼總是人少。
基本上,我認為瑜伽老師像是另外一種生物,從四肢的形狀到體能,都跟正常的人有差距。而這位瑜珈老師,所呈現出來的卻是另一種差距。從外觀上,這個老師有種細緻的端莊美,總是笑笑、態度優雅叫大家做一些比其他老師更要求的動作。
除此之外,她也和藹可親地認真調整大家的姿勢。事實上,儘管親切與智性美兩種奇怪的特質外,我還是覺得有遙不可及之感。不知道是對於人或者這些特質,於是上課,除了體力的要求外,我開始對於這些組合,像是智性、身體強度、距離等東西間的組合,陷入困惑。
突然間,在某個時刻,我開始也希望自己在學校裡是這樣的,有距離微笑指導輕鬆完成之際同時讓大家陷入困惑,而不只是對學生不合期待的表現一直感到失望與痛苦而已。於是我開始在那堂課中擺爛,試著看看能不能激怒那位冷靜的漂亮老師,或許,我可以從她的反應中學習到我應該如何對付我的學校生活。
不過目前結論是課程中擺爛的人太多了,老師顯然將這當成常數,並沒有生氣的樣子。所以我想我的計畫離要有結論成果應該或許還要些時間。但我還是樂觀期待這樣的策略能成功,讓我能見到神奇老師被激怒的一面。
知道人都有弱點令人覺得心情好些。這是我暫時的結論。
最近幾週,我經常上課的時段,來了使用男生名字的女生瑜伽老師。剛開始上完全是巧合,而她的課不知為什麼總是人少。
基本上,我認為瑜伽老師像是另外一種生物,從四肢的形狀到體能,都跟正常的人有差距。而這位瑜珈老師,所呈現出來的卻是另一種差距。從外觀上,這個老師有種細緻的端莊美,總是笑笑、態度優雅叫大家做一些比其他老師更要求的動作。
除此之外,她也和藹可親地認真調整大家的姿勢。事實上,儘管親切與智性美兩種奇怪的特質外,我還是覺得有遙不可及之感。不知道是對於人或者這些特質,於是上課,除了體力的要求外,我開始對於這些組合,像是智性、身體強度、距離等東西間的組合,陷入困惑。
突然間,在某個時刻,我開始也希望自己在學校裡是這樣的,有距離微笑指導輕鬆完成之際同時讓大家陷入困惑,而不只是對學生不合期待的表現一直感到失望與痛苦而已。於是我開始在那堂課中擺爛,試著看看能不能激怒那位冷靜的漂亮老師,或許,我可以從她的反應中學習到我應該如何對付我的學校生活。
不過目前結論是課程中擺爛的人太多了,老師顯然將這當成常數,並沒有生氣的樣子。所以我想我的計畫離要有結論成果應該或許還要些時間。但我還是樂觀期待這樣的策略能成功,讓我能見到神奇老師被激怒的一面。
知道人都有弱點令人覺得心情好些。這是我暫時的結論。
2012年6月25日
六月底,上半年即將結束的一些想法(二)
回想起來,上半年覺得有兩個時刻,好像是比較特別的。
第一個,是今年Death Cab For Cutties的音樂會。去之前還不太情願,又走錯路。去之後覺得大高興,單純因為音樂的高興。這時不免又想到晚些Radiohead的台北演唱,因為要去芝加哥而無法參加。Radiohead,唉。
第二個是所謂人生的平靜。這一年來,我開始比較多採用搭巴士的方法來往新竹。剛開始,每次坐在巴士上,總是有些嫌棄巴士的髒亂(相較於自己的車),同時巴士總是讓我回想起一些或近或遠的往事:有些才一兩年前,有些久遠跨到二十年左右。但後來過了幾個月,我開始不太去想這些事情,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安眠。上週五的下午,我一上車就陷入沈睡,直到晃了一個半小時回到台北時才醒。很久沒有享受到這樣的平靜與安眠,我格外珍惜這個與眾多陌生人命運繫於一起的短暫時刻,所帶來的平靜、與對身體終日辛勞的回饋。
像是躲在一個沒人認識的角落,沒有任何的角色,沒有任何的目的,只是在短暫的轉換到另一地的途中,能夠沒有一切的回到自己。那種感覺,讓我不禁開始懷疑是清醒的人生或是車上的昏睡更像是真正的人生。
我想關於坐車,或許就有點像這個MV的感覺。今年的最愛之一。
第一個,是今年Death Cab For Cutties的音樂會。去之前還不太情願,又走錯路。去之後覺得大高興,單純因為音樂的高興。這時不免又想到晚些Radiohead的台北演唱,因為要去芝加哥而無法參加。Radiohead,唉。
第二個是所謂人生的平靜。這一年來,我開始比較多採用搭巴士的方法來往新竹。剛開始,每次坐在巴士上,總是有些嫌棄巴士的髒亂(相較於自己的車),同時巴士總是讓我回想起一些或近或遠的往事:有些才一兩年前,有些久遠跨到二十年左右。但後來過了幾個月,我開始不太去想這些事情,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安眠。上週五的下午,我一上車就陷入沈睡,直到晃了一個半小時回到台北時才醒。很久沒有享受到這樣的平靜與安眠,我格外珍惜這個與眾多陌生人命運繫於一起的短暫時刻,所帶來的平靜、與對身體終日辛勞的回饋。
像是躲在一個沒人認識的角落,沒有任何的角色,沒有任何的目的,只是在短暫的轉換到另一地的途中,能夠沒有一切的回到自己。那種感覺,讓我不禁開始懷疑是清醒的人生或是車上的昏睡更像是真正的人生。
我想關於坐車,或許就有點像這個MV的感覺。今年的最愛之一。
2012年6月24日
六月底,上半年即將結束的一些想法(一)
今天跟家裡去看了三芝的房子。沿路上淡海新市鎮的新建案,滿坑滿谷到令人心驚,我想念公司法的人基本上都有一些不等的經濟傾向,但看到這樣的畫面,我也不免開始懷疑市場是否真的理性、而建設是否應該有盡頭。
談到公司法,最近一個月參加了幾場研討會,中研院的簡老師送了我一本書。同時,也收到幾篇投稿不利的結果。國內期刊,其實我從一開始就並不太相信;而目前台灣整個審稿制度,也比較像是走錯了路的荒謬結果。剛開始,面對不利結果當然很失望,也覺得對這個環境沒有信心與能夠長遠下去的期待。但轉念一想,我想,人不需要靠別人去定義自己,最少我希望自己這個階段不再需要如此。因而假如我願意相信自己,就沒有必要因為這些所謂的審稿而困擾。
從跟人的交談或文章中或研討會,我不覺得其他人的文章有他們自己以為的那麼好。假如願意堅持這個邏輯,那自然,我也不應該因他們的感覺而困擾。我做自己覺得有趣的事情,我是自己的主人。這應該算是每種獨立宣言吧。
談到公司法,最近一個月參加了幾場研討會,中研院的簡老師送了我一本書。同時,也收到幾篇投稿不利的結果。國內期刊,其實我從一開始就並不太相信;而目前台灣整個審稿制度,也比較像是走錯了路的荒謬結果。剛開始,面對不利結果當然很失望,也覺得對這個環境沒有信心與能夠長遠下去的期待。但轉念一想,我想,人不需要靠別人去定義自己,最少我希望自己這個階段不再需要如此。因而假如我願意相信自己,就沒有必要因為這些所謂的審稿而困擾。
從跟人的交談或文章中或研討會,我不覺得其他人的文章有他們自己以為的那麼好。假如願意堅持這個邏輯,那自然,我也不應該因他們的感覺而困擾。我做自己覺得有趣的事情,我是自己的主人。這應該算是每種獨立宣言吧。
2012年5月27日
2012年5月20日
10 Correspondents, 10 Drives
http://travel.nytimes.com/2012/05/20/travel/correspondents-select-some-of-their-favorite-roads.html?smid=pl-share
關於運動的兩三事
我想,棒球其實是非常特殊的運動。
不管是再強的打擊,大概只能有九分之一的上場;而強投,也只能不像網球或賽車,從頭負責到尾。再強的那個人,還是要大家的幫忙。但跟籃球不一樣,籃球裡,強者可以下場休息個幾分鐘後重新回到場上,但投手,不管撐到第幾局,一但下場休息,這場比賽就交給別人了。
所以這是一個強者也有極限的運動。更多的不確定,以及人在不確定中如何盡力這件事。所以我想這種比賽的迷人,就是這種極限,與對人生的隱喻。
xxxxx
而運動,跟勞動的不同,是勞動辛苦完後,不管是否符合比例,你總是會得到些東西當做回報;但運動,到之前與走之後,你還是在一樣的地方。一樣流了很多汗,但並沒有留下些或改變太多。
這是我從四五年前開始練運動後的心得。
xxxxx
不管是再強的打擊,大概只能有九分之一的上場;而強投,也只能不像網球或賽車,從頭負責到尾。再強的那個人,還是要大家的幫忙。但跟籃球不一樣,籃球裡,強者可以下場休息個幾分鐘後重新回到場上,但投手,不管撐到第幾局,一但下場休息,這場比賽就交給別人了。
所以這是一個強者也有極限的運動。更多的不確定,以及人在不確定中如何盡力這件事。所以我想這種比賽的迷人,就是這種極限,與對人生的隱喻。
xxxxx
而運動,跟勞動的不同,是勞動辛苦完後,不管是否符合比例,你總是會得到些東西當做回報;但運動,到之前與走之後,你還是在一樣的地方。一樣流了很多汗,但並沒有留下些或改變太多。
這是我從四五年前開始練運動後的心得。
xxxxx
2012年5月17日
2012年4月30日
2012年4月24日
Overnight With Frank Lloyd Wright
Overnight With Frank Lloyd Wright
By BARBARA IRELAND
Published: March 2, 2008
In half a dozen Wright houses, paying guests can move in for a weekend or a few days and pretend to be home.
http://travel.nytimes.com/2008/03/02/travel/02cultured.html
2012年4月22日
Industrial Echoes in Michigan’s Copper Country
By STEPHEN REGENOLD
Published: August 10, 2007
Thousands of immigrants came to pick and
drill on the Keweenaw Peninsula. Now the population has halved since
its peak 100 years ago.
http://travel.nytimes.com/2007/08/10/travel/escapes/10American.html
2012年4月20日
On Lake Michigan, a Port of Call for Art
Travel
On Lake Michigan, a Port of Call for Art
By MARY BILLARD
Published: November 30, 2007
Racine, Wis., is an old port town in the process of adapting to a new and more complicated identity as a gritty art town.
http://travel.nytimes.com/2007/11/30/travel/escapes/30american.html
2012年4月19日
On Frank Lloyd Wright’s Trail in Wisconsin
Travel
Published: October 30, 2011
In Wisconsin, marvel at the inventiveness of the architect’s work.
http://www.nytimes.com/slideshow/2011/10/30/travel/20111030-cultured.html
2012年4月18日
As American as Cherry Pie
T Magazine
As American as Cherry Pie
By ANN PATCHETT
Published: May 19, 2010
Living the sweet life on Lake Michigan.
2012年4月17日
My film list on financial crisis
1. Too Big to Fail by HBO (2011): Excellent on the role of a minister of treasury and the interaction among Wall Street/State.
2. The Company Man (2010): Nice and warm one, reminding people what they need to look at and focus on.
Capitalism, A Love Story is not good. Skip Michael Moore. Inside Job by Charles Ferguson (2010) is not particularly nice either.
2. The Company Man (2010): Nice and warm one, reminding people what they need to look at and focus on.
Capitalism, A Love Story is not good. Skip Michael Moore. Inside Job by Charles Ferguson (2010) is not particularly nice either.
2012年3月24日
最近對於兩件事情覺得很奇怪
但更奇怪的是,好像很多人都不覺得是這樣。
第一個是富人稅。第二個是抵制中時的活動。但除了這個,還有一件事情,是覺得與其說奇怪,不如說是不解,還有一些傷心。當然,都與生活有關。或者是說,為什麼我需要關心與生活無關的事?
首先來看看富人稅。其實我不懂的是,到底科徵富人稅到底想達成什麼目的。令人困擾的是,假如說是希望能縮減貧富差距,我其實不懂到底有錢人少了一些錢,會 對我的經濟情況有什麼幫助?物價真的會降低嗎(其實我很懷疑),或者只是將經濟發展的機會趕跑?讓富人變窮是文革的邏輯,連中國大陸三十年前都知道這件事 情對於貧窮的人並沒有幫助,我不知道為何現在大家會對這件事,又突然產生了信心。
這其實是邏輯問題。
另外,其實我對這件事情生氣的,是政府那種平常不用功考前亂抄交作業的心態,以及混水摸魚的邏輯。其實對於需要錢的人(我將自己歸在此類)真正需要的,是 富人有拿更多的錢出來生產、蓋工廠、雇用人或來消費,而不是讓富人變窮。最少就名義上來講,這樣才有更多的就業與經濟發展。當然我們也可以試著相信政府徵 稅之後去建設也能帶動經濟發展。但這樣的單方情願,通常在考慮政府的無效率與浪費,就相當清楚有多不可信。
不相信的話,請看看我們的馬路,或者比較中油與台塑也是另一個可能的方法。
談到馬路,我也不免覺得政府真的是一個XX。前兩天,我剛當車子換了一組避震器,想說當成自己的生日禮物,讓自己開車覺得稍微能有更好的操控或安全感。但 車一開出修理廠,我就覺得好像有些過硬。本來想說這大概是新換上的避震器跟之前的不太一樣,所以只是覺得有些不滿意,結果,我一路開著想找段比較平坦的路,試試看路感與操控感的變化,結果,我一路開著,一路覺得顛駊,後來發現,其實問題是我一路找不到真正平坦、或算得上平坦的路。最後我開始法學教授流行 的實證法,以田野調查的方式,看看到底我們台北市的路有多爛:結果,我從仁愛路三段帝寶前[我的假設是一坪要兩百萬的地段應該是台北市的精華區了,所以精 華區的路,應該是相對好一些吧]開始了計算:往西在快速道,光建國南到新生南,我就看到十二塊不同顏色的修補、與所造成的突起。
十二塊。我開始懷疑這是一個騙局、還是我自己太笨想要去換避震器。不過,一個連路都修不平的市政府,是沒有資格要求加稅的。最少,這是我的想法:不管多少人喜歡運動會或花卉博覽或其他的。
順帶一提,我後來仔細看了一下,發現我住的文山區也是無路不補丁,這時候,我突然感覺一股公平油然而生,對於住在房價相對低的區域的我。只是,這份平等感來的有些詭異,假如不是辛酸。
政府沒有權力自己事情做不好還來要更多的錢,就像小孩沒有錢花了就來要一樣。加稅就是無理取鬧,或是充滿嫌疑的可恥。
第一個是富人稅。第二個是抵制中時的活動。但除了這個,還有一件事情,是覺得與其說奇怪,不如說是不解,還有一些傷心。當然,都與生活有關。或者是說,為什麼我需要關心與生活無關的事?
首先來看看富人稅。其實我不懂的是,到底科徵富人稅到底想達成什麼目的。令人困擾的是,假如說是希望能縮減貧富差距,我其實不懂到底有錢人少了一些錢,會 對我的經濟情況有什麼幫助?物價真的會降低嗎(其實我很懷疑),或者只是將經濟發展的機會趕跑?讓富人變窮是文革的邏輯,連中國大陸三十年前都知道這件事 情對於貧窮的人並沒有幫助,我不知道為何現在大家會對這件事,又突然產生了信心。
這其實是邏輯問題。
另外,其實我對這件事情生氣的,是政府那種平常不用功考前亂抄交作業的心態,以及混水摸魚的邏輯。其實對於需要錢的人(我將自己歸在此類)真正需要的,是 富人有拿更多的錢出來生產、蓋工廠、雇用人或來消費,而不是讓富人變窮。最少就名義上來講,這樣才有更多的就業與經濟發展。當然我們也可以試著相信政府徵 稅之後去建設也能帶動經濟發展。但這樣的單方情願,通常在考慮政府的無效率與浪費,就相當清楚有多不可信。
不相信的話,請看看我們的馬路,或者比較中油與台塑也是另一個可能的方法。
談到馬路,我也不免覺得政府真的是一個XX。前兩天,我剛當車子換了一組避震器,想說當成自己的生日禮物,讓自己開車覺得稍微能有更好的操控或安全感。但 車一開出修理廠,我就覺得好像有些過硬。本來想說這大概是新換上的避震器跟之前的不太一樣,所以只是覺得有些不滿意,結果,我一路開著想找段比較平坦的路,試試看路感與操控感的變化,結果,我一路開著,一路覺得顛駊,後來發現,其實問題是我一路找不到真正平坦、或算得上平坦的路。最後我開始法學教授流行 的實證法,以田野調查的方式,看看到底我們台北市的路有多爛:結果,我從仁愛路三段帝寶前[我的假設是一坪要兩百萬的地段應該是台北市的精華區了,所以精 華區的路,應該是相對好一些吧]開始了計算:往西在快速道,光建國南到新生南,我就看到十二塊不同顏色的修補、與所造成的突起。
十二塊。我開始懷疑這是一個騙局、還是我自己太笨想要去換避震器。不過,一個連路都修不平的市政府,是沒有資格要求加稅的。最少,這是我的想法:不管多少人喜歡運動會或花卉博覽或其他的。
順帶一提,我後來仔細看了一下,發現我住的文山區也是無路不補丁,這時候,我突然感覺一股公平油然而生,對於住在房價相對低的區域的我。只是,這份平等感來的有些詭異,假如不是辛酸。
政府沒有權力自己事情做不好還來要更多的錢,就像小孩沒有錢花了就來要一樣。加稅就是無理取鬧,或是充滿嫌疑的可恥。
2012年3月23日
Bruce Aronson教授來訪 (2012.3.12-16)
今年春天一開始,交大科法所就很榮幸有機會邀請現在正在日本早稻田大學擔任訪問研究員的Bruce Aronson教授,來台灣進行四天的訪問,分別就日本的企業治理與金融改革,分享他最近的研究心得。
Bruce Aronson教授是研究比較公司法與金融法的專家。從1977年自Harvard Law School取得JD學位畢業後,即在華爾街擔任律師工作。其間並在Hughes Hubbard & Reed LLP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律師長達十二年,具有豐富的金融法領域執業經驗。於2000年結束律師執業後,Aronson教授轉而投入學術工作,先在University of Tokyo 及 Columbia
Law School擔任專職研究員的工作,之後他加入Creighton University,負責Business
Associations,Comparative Corporate Governance 及Corporate Finance等課程的講授。
由於Bruce Aronson教授在相關領域的長久投入與聲譽,此次經由本所陳鋕雄教授的介紹與管院的補助,本所有幸邀請Aronson教授來台灣,進行短暫的四天訪問。Aronson教授本次發表兩篇專題演講,第一場演講的題目是「Japan's
Olympus Scandal from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Reconsidering the Goal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Monitoring of Management」,內容主要針對日本去年爆發的Olympus公司醜聞,檢討日本公司治理所面臨的困境。在演講中,Aronson教授特別針對日本近年公司治理與法制調整的發展,進行詳細而誠懇的評估,並完整呈現了日本相關企業界對於此一醜聞到底是通案或個案、以及到底影響範圍有多大等問題的一般反應。有趣的是,Aronson教授點出日本公司法上,方向上目前正處於「更多外部監督」與「更多內部監督」兩種不同觀點的角力,而這樣的角力,根據他的觀察,目前為止,似乎仍沒有清晰的答案。
Aronson教授第二場演講的題目「A
Reassessment of Japan's ‘Big Bang’ Financial Deregul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Reform from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其實是筆者在來訪前最後一週跟Aronson教授商討後臨時變更的結果。在原本規劃中,Aronson教授在第二場演講原本希望能談一些日本韓國與台灣法學教育與律師考試制度變革的問題,然而在事前討論過程中,由於Aronson教授提及其去年底曾經就日本金融改革的大方向議題,在日本中央銀行提出報告,同時該篇報告也迅速引起韓國央行的注意,邀請他就此一議題,專程前往首爾發表演講等事。出於對於日本金融法改革的興趣,筆者開始與Aronson教授討論是否有可能變更來台演講題目的可能,最後在Aronson教授的同意下,我們順利將Aronson教授第二場演講的題目,變更為日本金融改革的檢討與比較。
出乎意料的,第二場的演講內容,其實相當令人震撼。在第二場演講中,Aronson教授首先由人口分佈與老化這件事、與經濟發展的瓶頸談起,討論為什麼日本在九零年代面臨改革壓力的問題。根據Aronson教授的觀察,一方面,由於日本當時整體經濟發展逐步面臨瓶頸,同時間,大量老化人口帶動生產力下降、與伴隨而來的退休準備,使得日本在九零年代時,開始需要處理如何讓這些金融資產產生足夠投資收益以支應退休需求的問題。然而,經濟發展在這個階段已經消耗掉國內有限的投資機會,所以,當初整體的大方略,是希望透過金融機構的活化與有效監督,重新改造過度依賴銀行系統的問題,並強化為有效率而可靠的金融體系。
這樣的改革,因應而生的是金融機構競爭與併購的增加,為了搭配整併所造成的衝擊,日本央行同時間開始使用相對寬鬆的利率政策,以彌補企業端在支付方面的需要。但就金融體系的部分,伴隨著金融體系的改造,監管機關的整併(亦即所謂的”Big Bang Reform”)自從改革以來,並沒有得到原來預計的效果;監管機制直到現在還是無法掙扎出一條更有效並節約的管制途徑。而被監管的銀行們同時間也無法真正轉型成以直接金融為主的下一代的市場。因而整體的改革,像是被卡在中間,現實上,金融機構只能(或只願意)繼續沿用舊有的獲利模式去剝削消費者,利用類似鼓勵大家上網進行外幣期貨交易等,來賺取手續費的方式,以維持銀行的生存。
演講中,Aronson教授還引用了相關的數據圖表,說明整體變化的情況,並搭配法律、管制風格與組織的調整,進行完整的分析。除了這個主題外,Aronson教授還補充了一個韓國的比較觀察:在演講中Aronson教授提到,在他將相同的研究報告於韓國中央銀行發表演講時,幾位韓國的央行重要決策人士在會後就很小心的問他:「我們覺得其實我們的情況跟日本也沒差多少,兩方採取的策略都很接近。但為什麼我們會存活得還不錯,但他們卻變成這樣,是有什麼事我們做對了、但他們卻沒有嗎?假如有的話、那會是什麼呢?」Aronson教授在演講中,一併提出了他後來對這幾個問題思考後的兩個解答:一個是九七年的金融風暴與IMF的接管。這個答案是很明顯日本與韓國兩個國家間的差異,但其實就實際影響來看,Aronson教授傾向認為可能不像大家想像中有那麼重要的影響。第二個,可能的解釋,就是其實兩國真的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韓國的問題還沒有真的浮現,或許再過十年,就應該就會出現完全跟日本一樣的情況。
整場演講最後就在兩個多小時的分析與開放結論中結束。筆者由於從一年前,就開始準備美國銀行法的課程,同時此學期正式開始在科法所授課,所以出於對金融法規政策濃厚的研究興趣,所以在演講結束後,筆者也就金融改革與銀行法方面的多種問題,利用機會跟Bruce
Aronson教授進行更細部的討論。在討論的過程中,其實我們雙方都同意金融機關的監理,不管制制度設計或其成效比較上,其實需要更多的調查與更長期的角度(而不是短期的政策目標),但令人喪氣的是,比較之下,台灣的情況,如從法規、組織政策或積極性等的觀點來看,並沒有出現比日本好到哪裡去。即便是用最客氣的觀點來評量。
隔日,Aronson教授同時也利用交大訪問完的空檔,順道訪問了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的友人,並利用最後一天的時間參觀了台北的博物館與信義計畫區。最後,Aronson教授以永康街及師大夜市的晚餐散步,結束了緊湊的四天訪問行程。
此次Aronson教授的訪問,首先要感謝管院院長與教育部頂尖計畫中國際交流經費的支持,才能夠以台幣四萬出頭的預算,順利執行此次的邀訪。同時,由於接待的關係,筆者不僅有較多與Aronson教授接觸討論,也蒙獲Aronson教授教授贈予其去年於NYU Business Law Review新發表文章及前文提及於日本央行發表報告的抽印本。由於時間的關係,此次Aronson教授來訪沒有辦法安排更多的主題,也無法就比較法的相關細節進行更完整的討論,實在甚為可惜。不過,本於長期推動財經法的決心,本所也希望在很近的未來,能夠再度邀請Aronson教授來台以課程的形式進行更密切的交流與合作,並為台灣相關問題的研究,提供重要的輔助,與寶貴的不同觀點。
2012年3月19日
三月的連串
今年以來,去年的一些不穩定與不確定逐漸稍微好轉,因而,文章也一篇一篇校定完成,升等的事情也逐步進行,雖然,五月底是否能順利送出去仍是完全不確定。
因為要生日了,所以買了個東西,就當是禮物吧。因為很難讓自己高興,所以就乾脆反其道而行,不要高興了。
談到禮物,舊車從去年七月大修之後,又陸續進行了一些小規模的替換與更新及零件調整的動作,另一輛也有類似的問題,光保養都可以花到三萬多元,於是我想就不用去想了,反正只要帳戶裡錢還有剩還有夠,就先不管。最近好像都是這種先洗頭下去再說吧、什麼也不想太多管的心態。
上個禮拜,一位哈佛畢業的、當了十七年華爾街商務律師的商法教授來訪。我們還算挺聊得來,雖然年紀有點差。(順帶一提,他應該有六十歲了,看起來少了將近十歲)。
他的第二場演講非常有趣,是他之前給日本中央銀行與韓國中央銀行的演講。我很高興最後一刻我有跟他請求變更題目。但這個題目,好像台灣從來沒有人關心。不知道,這個地方的人士太自滿或太無知。我們有更多比牛肉更重要比瘦肉精更毒的東西,但大家不知道、不關心或選擇用直覺去處理。
同時他對於很多問題的想法也相對清楚明確,包括教學或教養小孩。幾次外國來的人,特別是美國人,我總是覺得能從對談中收穫很多。而更前一週,我去了高雄一趟,參加國科會辦的台法科學前鋒論壇預備會。當然,我想能聽到很多物理或生物或機械的人談他們領域的發展,其實挺有趣的,也會ㄧ很多觸發的感覺(雖然很多聽不懂),但比較無聊的是社會科學的領域。台灣的社會科學不夠強,這點是相對明顯也難以迴避的問題吧。
更上一個月,家中親戚過世。我不知道每個人對於喪事的想法怎樣,但我有的時候,都很同情活著的人,而另一位很親近的老師父親過世,我想他應該也很痛苦,但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他。我想,人生在這種時候,就是需要支持,只是,很難知道怎樣做會最好。
因為要生日了,所以買了個東西,就當是禮物吧。因為很難讓自己高興,所以就乾脆反其道而行,不要高興了。
談到禮物,舊車從去年七月大修之後,又陸續進行了一些小規模的替換與更新及零件調整的動作,另一輛也有類似的問題,光保養都可以花到三萬多元,於是我想就不用去想了,反正只要帳戶裡錢還有剩還有夠,就先不管。最近好像都是這種先洗頭下去再說吧、什麼也不想太多管的心態。
上個禮拜,一位哈佛畢業的、當了十七年華爾街商務律師的商法教授來訪。我們還算挺聊得來,雖然年紀有點差。(順帶一提,他應該有六十歲了,看起來少了將近十歲)。
他的第二場演講非常有趣,是他之前給日本中央銀行與韓國中央銀行的演講。我很高興最後一刻我有跟他請求變更題目。但這個題目,好像台灣從來沒有人關心。不知道,這個地方的人士太自滿或太無知。我們有更多比牛肉更重要比瘦肉精更毒的東西,但大家不知道、不關心或選擇用直覺去處理。
同時他對於很多問題的想法也相對清楚明確,包括教學或教養小孩。幾次外國來的人,特別是美國人,我總是覺得能從對談中收穫很多。而更前一週,我去了高雄一趟,參加國科會辦的台法科學前鋒論壇預備會。當然,我想能聽到很多物理或生物或機械的人談他們領域的發展,其實挺有趣的,也會ㄧ很多觸發的感覺(雖然很多聽不懂),但比較無聊的是社會科學的領域。台灣的社會科學不夠強,這點是相對明顯也難以迴避的問題吧。
更上一個月,家中親戚過世。我不知道每個人對於喪事的想法怎樣,但我有的時候,都很同情活著的人,而另一位很親近的老師父親過世,我想他應該也很痛苦,但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他。我想,人生在這種時候,就是需要支持,只是,很難知道怎樣做會最好。
2012年2月14日
就腦力而言,休息就是運動
情人節的前一天晚上,我看電視看到半夜四點。
首先,前一個晚上看的福爾摩斯第二季,大概是太令人震撼了,所以突然變得睡不著,因而就只好跟半夜的重播電影一起撐著。
第一部是刺激1995。其實我一開始想到這部片,就有很複雜的感覺。首先,我一直是喜歡這部片的,而這部片總是讓我想到當兵的時候的感覺與一些想法。但這次重看,突然發覺這部片好像也有一個部分是在談愛情的:囚犯們其實愛著也恨著監獄,而主角其實也愛著並恨著他死去的太太,但最後,故事以和解收場。友誼救贖了愛情。從這個觀點,真的很像是個迂迴的愛情故事。
緊接著,又看了香草天空,這也是我的愛片。其實我並不確定為什麼我喜歡這部片,有幾個角色演得很奇怪,但幾個主角年輕時真的很精采,用的車、配樂或運鏡都一樣精采。這是一個好玩的電影,最少幾個細節都不錯。
xxxxxxxx
我這個寒假都在努力工作,頭髮白了不少,但產量不多。大體上,都是存貨整頓後出大出清的狀態。但整頓出清不代表不累,這個部分,有點像是對大家負責,所以就該得這樣。
其實我並不特別喜歡教書,我比較喜歡回答自己喜歡的問題。教學或研究都是附隨這件事而生的。但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而這樣也太內向閉鎖了,有時,我不禁這樣想。但或許可以體諒的是,寫論文其實很辛苦,我可以感覺自己在壓榨自己僅有的腦力,一點一點的。
首先,前一個晚上看的福爾摩斯第二季,大概是太令人震撼了,所以突然變得睡不著,因而就只好跟半夜的重播電影一起撐著。
第一部是刺激1995。其實我一開始想到這部片,就有很複雜的感覺。首先,我一直是喜歡這部片的,而這部片總是讓我想到當兵的時候的感覺與一些想法。但這次重看,突然發覺這部片好像也有一個部分是在談愛情的:囚犯們其實愛著也恨著監獄,而主角其實也愛著並恨著他死去的太太,但最後,故事以和解收場。友誼救贖了愛情。從這個觀點,真的很像是個迂迴的愛情故事。
緊接著,又看了香草天空,這也是我的愛片。其實我並不確定為什麼我喜歡這部片,有幾個角色演得很奇怪,但幾個主角年輕時真的很精采,用的車、配樂或運鏡都一樣精采。這是一個好玩的電影,最少幾個細節都不錯。
xxxxxxxx
我這個寒假都在努力工作,頭髮白了不少,但產量不多。大體上,都是存貨整頓後出大出清的狀態。但整頓出清不代表不累,這個部分,有點像是對大家負責,所以就該得這樣。
其實我並不特別喜歡教書,我比較喜歡回答自己喜歡的問題。教學或研究都是附隨這件事而生的。但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而這樣也太內向閉鎖了,有時,我不禁這樣想。但或許可以體諒的是,寫論文其實很辛苦,我可以感覺自己在壓榨自己僅有的腦力,一點一點的。
2012年2月1日
SF part two: " The law is surely a practice but it is also a subject"
這篇文章,回答了之前一位律師要求我們改變的問題,同時也回答了一位(或一些)同學對於我「教學」的期待。
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1/12/12/teaching-law/
"...But the mere rehearsing of those arguments, strategies and rules will be an empty gesture if underlying the rehearsal is not some strong intuition of the general project that calls them forth. In his book “Speech Acts,” the philosopher John Searle makes a distinction between brute and institutional facts. Were you to describe a football game in purely brute physicalist terms — a person tries to move forward and is stopped by several other persons; two men in striped shirts run out with a chain suspended between two sticks that are placed in the ground — the description, Searle observes, would tell you nothing about what is really going on."
"That understanding is what law schools offer (among other things). Law schools ask and answer the question, “What’s the game here?”; the ins and outs of the game you learn later, as in any profession. The complaint reported by David Segal in his Times article is that law firms must teach their new hires tricks of the trade they never learned in their contracts, torts and (God forbid) jurisprudence classes. But learning the tricks would not amount to much and might well be impossible for someone who did not know — in a deep sense of know — what the trade is and why it is important to practice it."
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1/12/12/teaching-law/
"...But the mere rehearsing of those arguments, strategies and rules will be an empty gesture if underlying the rehearsal is not some strong intuition of the general project that calls them forth. In his book “Speech Acts,” the philosopher John Searle makes a distinction between brute and institutional facts. Were you to describe a football game in purely brute physicalist terms — a person tries to move forward and is stopped by several other persons; two men in striped shirts run out with a chain suspended between two sticks that are placed in the ground — the description, Searle observes, would tell you nothing about what is really going on."
"That understanding is what law schools offer (among other things). Law schools ask and answer the question, “What’s the game here?”; the ins and outs of the game you learn later, as in any profession. The complaint reported by David Segal in his Times article is that law firms must teach their new hires tricks of the trade they never learned in their contracts, torts and (God forbid) jurisprudence classes. But learning the tricks would not amount to much and might well be impossible for someone who did not know — in a deep sense of know — what the trade is and why it is important to practice it."
SF part one
An article about the religion clause, ministerial exception, the free exercise clause (the right of a religion to be governed by its own tenets would be curtailed) and the establishment clause (the state would in effect have taken over the management of the church by dictating its hiring practices), and 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1/10/17/is-religion-above-the-law/
I like this part in particular
http://opinionator.blogs.nytimes.com/2011/10/17/is-religion-above-the-law/
I like this part in particular
"This clear-cut example — to which both sides in Hosanna-Tabor v. EEOC refer frequently — may be the only one (and it is only clear-cut because it has behind it 2,000 years of history). For the question quickly becomes one of boundaries — how far does the ministerial exception extend? To whom does it apply? Not only are there no answers to such questions, it is not obvious who is empowered to ask them."
In the end, it will be like:
"But that is simply to relocate the problem in a phrase that itself demands explication".
Again, we are back to the starting point.
Again, we are back to the starting point.
2012年1月6日
老師這個工作(與放假?)
另六個小時的上課,這個學期就結束了。一方面覺得稍微輕鬆,但要開始處理自己的論文,一篇一篇的新文章要讀要理解要寫出來,就不免又有沈重的感覺湧了上來。
老師真不是一個多麼輕鬆的工作。
以下是這幾個月的進度計畫。
1/20 完成關於強制揭露的文章
2/20 完成內線交易的文章
3/20 完成累積投票的文章
4/20 完成race that did not happen 的文章
希望這樣能完成
PS
今天從新竹回來,發現一家新的店。假如新竹都能有這樣的店,那為什麼還需要出國?
(好險我已經出過了,要不然真的會沒有動力吧,我想)
老師真不是一個多麼輕鬆的工作。
以下是這幾個月的進度計畫。
1/20 完成關於強制揭露的文章
2/20 完成內線交易的文章
3/20 完成累積投票的文章
4/20 完成race that did not happen 的文章
希望這樣能完成
PS
今天從新竹回來,發現一家新的店。假如新竹都能有這樣的店,那為什麼還需要出國?
(好險我已經出過了,要不然真的會沒有動力吧,我想)
2012年1月5日
在外面打架
上個禮拜參加一場研討會。因為有一些討論,所以回來就急著查westlaw。結果從週日開始就一直網站無回應,好不容易今天進到學校,才能確認心中的疑惑。一個簡單的感想是,這個時代,沒有westlaw,我幾乎都沒有辦法進行研究了。
主要的原因當然是資料太多,問題不易。
那天雖然對話有一些火花,但我很慶幸我對於duty of care的standard of review/standard of conduct的「印象」,是正確的。那天報告的並不是我;那這是一個很基本但也很分歧而困難的問題。當天去前,我也對於那個問題沒有準備。不過,當問題隨著討論而逐步尖銳或分歧,大家的討論就逐步要進入攤牌的階段。所以我很慶幸我的發言完全沒有問題。藉由westlaw的確認。
但我想要說的不是這個。我要說的,是Penn的教育。當天討論的問題,其實我在第一次學的時候,就有感到疑惑而問過Wachter老師。我還記得老師那時一副「你不能望文生義,這問題比擬想像中複雜得多」的表情。因而,我最少最少,還記得老師提醒的那個「這問題不能是這樣解」的表情。我相信這個問題錯的人其實很多,根據westlaw查出來的結果也是這樣,很多學者都只有看到第一層,只有真正大牌的大家,才會對這點提出質疑。因而,儘管這個問題不是一番兩瞪眼的情況(甚至多數學說好像都無法分辨中間的差別),但真正關鍵的幾個學者,對此問題還是持懷疑見解,這也讓當天研討中提出懷疑見解的我,覺得稍微寬心一些。
兩個結論:求學還是要找最好的老師,越貴或越兇的,通常都會在最危險的時候或最困難的案子裡,在那個一百個能幹專家九十個都還是會掉進去的陷阱裡,提供最重要的那個指示,讓你在陷阱前最後一個轉角閃過去。第二個,念案件全文還是重要的;我要是沒有把那幾個關鍵案子念過好幾遍,一定也不敢懷疑,因而也不會發現那是陷阱,而能在之前記起那個表情,而閃過去。
給大家一個takeaway。duty of care適用的標準不是gross negligence,雖然表面看起來好像是這樣。
主要的原因當然是資料太多,問題不易。
那天雖然對話有一些火花,但我很慶幸我對於duty of care的standard of review/standard of conduct的「印象」,是正確的。那天報告的並不是我;那這是一個很基本但也很分歧而困難的問題。當天去前,我也對於那個問題沒有準備。不過,當問題隨著討論而逐步尖銳或分歧,大家的討論就逐步要進入攤牌的階段。所以我很慶幸我的發言完全沒有問題。藉由westlaw的確認。
但我想要說的不是這個。我要說的,是Penn的教育。當天討論的問題,其實我在第一次學的時候,就有感到疑惑而問過Wachter老師。我還記得老師那時一副「你不能望文生義,這問題比擬想像中複雜得多」的表情。因而,我最少最少,還記得老師提醒的那個「這問題不能是這樣解」的表情。我相信這個問題錯的人其實很多,根據westlaw查出來的結果也是這樣,很多學者都只有看到第一層,只有真正大牌的大家,才會對這點提出質疑。因而,儘管這個問題不是一番兩瞪眼的情況(甚至多數學說好像都無法分辨中間的差別),但真正關鍵的幾個學者,對此問題還是持懷疑見解,這也讓當天研討中提出懷疑見解的我,覺得稍微寬心一些。
兩個結論:求學還是要找最好的老師,越貴或越兇的,通常都會在最危險的時候或最困難的案子裡,在那個一百個能幹專家九十個都還是會掉進去的陷阱裡,提供最重要的那個指示,讓你在陷阱前最後一個轉角閃過去。第二個,念案件全文還是重要的;我要是沒有把那幾個關鍵案子念過好幾遍,一定也不敢懷疑,因而也不會發現那是陷阱,而能在之前記起那個表情,而閃過去。
給大家一個takeaway。duty of care適用的標準不是gross negligence,雖然表面看起來好像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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