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

不管數學或環境,總是有人能扮演意外或英雄

資本主義的特色,或說經濟行為的特色,在我理解,關鍵是個體能夠累加成為總體的過程。

法律經常覺得社會與個人是兩個命題,但我逐漸更覺得,相較於整體,個人命題還有很多空間。舉例說,不管景氣怎麼樣,只要不是世界末日,夠好的產品(或者夠低價的產品)就是還是能賣得掉。因而,很多時候,關鍵取決在於個人。抱怨景氣不好學生不用功或政府無能都是對的,但解決的方法或許不只是抱怨或依靠別人,而比較像是握在每個人自己手上:把貨做得好一點、教課更紮實更親切、更仔細尋覓好的bargain。這種崇尚個人能動的觀點,我想才是戰勝不滿的實用起點。

當然,起點,不等於終點,但累加起來每個人的改善就能夠到很遠的地方了。因而或許焦點不該只放在怪東怪西怪政府怪老闆怪別人。換個角度來說,對抗巨人總是充滿誘惑的事情,但不管對抗或挑戰誘惑,長期下來不是遍體鱗傷就是經常會變成一份子。兩者都不等於好的結果。

總之,既然另外一邊還有空間,就往那邊一步一點一些用心走過去吧(今天聽到家裡說起一件交易有感)

幾個關於綠山咖啡的想法

Seeking Answers From Green Mountain Coffee
The sales figures at Green Mountain, the roaster behind the popular Keurig coffee makers, don’t seem to add up.

http://dealbook.nytimes.com/2013/09/09/seeking-answers-from-green-mountain-coffee/?smid=pl-share

首先,從偵查面來講,所謂aggressive sell 在大型的消費品製造商,一向不是少見之事。電腦(宏碁)是個常見的例子,當然,在有所謂需要達到財務或銷售預期的產業,應該都會有類似將貨多塞或強塞給通路以創造更多銷售的假象,這點,不足為奇。但真正的問題是,合法合理的積極銷售、跟以財務操作為目的的積極銷售、跟不合法的虛偽銷售間,應該如何區分,顯然就不是很容易辨別。因而,我想這也是本案SEC無法迅速認定有無可以起訴的主要原因之一。這點,我承認學理上也很不容易處理
其次,跟Enron案不同的,一樣是把盈餘或損失搬家,商品跟金融交易不同,還是比較容易被發現,這點,員工跟消費調查機構都有可能成為發覺者,所以要搞這一招,可能在實體商品的情況裡,會變得比較困難。

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部份,從操作者的觀點,在於不管東塞西塞,有兩個困難點都必須先能跨過。首先,是必須在會計上得到認可,否則東塞西塞並不能達到你要的增加獲利與減少虧損的目的。因而會計規則的空間、與內外會計部門是否配合,就成為一個影響點。這個,在Enron案與本件中,都可以看得到。其次,也是更關鍵的,在於東塞西塞,由於別人不可能幫你擔債務,所以搬來搬去最後左右手間終究都還是要母公司負責,效果上,其實並沒有辦法永遠將東西變不見,充其量只是將時間遞延,而主要目的都是期待將來景氣變好或價格上漲時才來處理。因而假如景氣或價格呈現長期穩定移動,這樣的作法其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換言之,就是很快就會撐不住而揭露出來。會計計算總是有其極限,不太可能長期說沒有蘋果是十個,這點,技術上的難度將構成天然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