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1日

初三的感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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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電視後,大概九點出頭,我去了莊敬路的咖啡店,外帶一杯熱卡布,加上兩個Krispy Kreme的草莓夾心甜甜圈,去給媽媽賠罪。她顯然覺得我昨天沒有打電話或過去問好,是很不好的示範。這家店,我們上次走路來時他們剛好去尾牙。新曆年除夕來買了一杯熱卡布,跟我姐一起,有試一口,顯然不錯喝。中間也默默過了一個月多,除了買豆子外,沒有再喝到。
店內小姐很客氣,看起來大概才二十五歲上下,瘦瘦的但臉有些大,看起來就像是打工玩的,不是真的店家,長得有點像我以前一位同事。拿咖啡給我時,問說「過年沒有回家嗎?」 我愣了一下,突然之間,不確定該怎麼回答。她看我愣了一下,就改問說「我是說像是回南部之類的,像是一般的老家呀」。我拿著咖啡,foxy Lady的混豆,裝在有質感的黑色咖啡杯,直覺地回說「我爸媽住附近,所以來這邊算是回家囉」。雖然我爸媽都是台南人,雖然他們都有著台南人的個性與偏好,但我們在台北住那麼久了,應該在台北算是在家吧,我想?

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回家。我回去的路上這樣想著。新年的意義在於回家,但少了塞車與旅行或出遊,似乎跟人家的標準定義確實有些不同。但這不影響我也覺得這是過年。大量跟父母在一起的quality time。

但假如有一天,這些前提不存在,我是否還會覺得台北是家,我不禁好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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